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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 黄艳夏、覃子沣、覃宝莹、杨月艳)

2025-05-16 11:35     来源:百色市不动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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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申请人:黄艳夏、覃子沣、覃宝莹、杨月艳

申请办理事项:申请坐落于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21号长安小区第21幢2层201号 (不动产证号为桂百房权证百字第00073151号 )不动产继承登记。

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覃勇 (已故)名下的上述不动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为:

1、继承人    黄艳夏   (身份证:452601XXXXXXXX0345)

2、继承人    覃子沣   (身份证:451002XXXXXXXX0613)

3、继承人    覃宝莹   (身份证:451002XXXXXXXX0629)

4、继承人    杨月艳   (身份证:452629XXXXXXXX0026)

其中:继承人  杨月艳自愿放弃被继承人名下上述不动产继承权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将为继承人黄艳夏、覃子沣、覃宝莹 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百色市不动产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百色市园博园政务服务中心百色市不动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6-2286123

百色市不动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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