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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耕地指标出让交易合同书(范本)

    2022-04-24 20:39     来源:百色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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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补充耕地指标出让交易合同书

    (挂牌出让)

    百耕补合同〔XXXXXX

    根据《百色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XXX

    乙方(竞得方):XXX

    丙方(鉴证方):百色市自然资源局

    第二条 补充耕地指标基本情况: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补充耕地指标编号为XXXXXXXXXXXX日举行挂牌出让,水田XXX公顷(XXX亩),旱地XXX公顷(XXX亩);粮食产能XX 公斤。

    第三条 本次补充耕地指标成交单价为人民币XXX/亩(大写),合计人民币XXX元(大写)。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XXX元(大写)由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出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余款人民币XXX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后XXX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 补充耕地指标全部交易价款付清后3个工作日内,由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将相应指标调拨给竞得方。

    第五条 乙方不能依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1%向甲方缴纳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仍不能支付交易价款的,本次交易自动终止,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按成交指标数量相应承担乙方耕地保有量任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指标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区的持续、有效利用。

    第七条 乙方通过交易竞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只能用于本地区(项目)建设占补平衡,不得再次出让,一年内使用完毕。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或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让方、竞得方、鉴证人各壹份。


    签订时间:XXXXXXXXX


    附件:标的所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基本情况表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附件:

    标的所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基本情况表

    XXX县(市、区)/XXX建设用地项目(章)


    序号

    项目名称

    位 置(乡镇)

    验收确认文名称

    验收确认文号

    信息报备编号

    出让地类

    出让面积(公顷)

    出让面积(亩)

    产能指标

    项目平均等

    备注

    1












    合计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