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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百色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涉及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公众举报受理方式:
一、本部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建立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2.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3.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4.负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修复、治理和补偿机制。
5.负责基于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
6.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上级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市、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7.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矿山开采企业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协助调处采矿权争议、纠纷。
二、公众举报受理方式
公众如有发现涉及自然资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拨打0776-2820477将您的问题进行反馈。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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